
泰國能源政策委員會將在8個月內完成為期15年的替代能源發電規劃(2008-2021),推動替代能源發電廠的發展,上調電力收購價,初步估計可節約投資約4810億銖。
泰能源部長汪納臘表示,制定上述長期發展規劃,目的是擬定未來工作方向,提高發電量,使電力儲備符合經濟發展需求。
委員會決定將向鄰國購電計畫推遲2年執行,並將大型民營發電廠(IPP)購電計畫推遲1年,暫緩新電站投資專案。將核電站建設專案規模從20億瓦降至10億瓦。同時委員會還提出了需要扶持的替代能源發電專案,決定不同程度地提高沼氣、熱能、風能、水能等替代能源發電收購價。
汪納臘還表示,預期在2021年底全國發電量能達到517.9億瓦,其中包括電力局發電量117.7億瓦,大型民營發電廠60億瓦,向鄰國購電50.4億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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